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先生,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将继续在战略层面支持公司发展。张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目前,张剑先生持有公司 282,317,000 股股份,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张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张剑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其本人未来将专注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同意聘任任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勇先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符合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勇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附件:任勇先生个人简历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活电器事业部内销总经理、总裁办高级主管、中国区市场建设与协调高级主管,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服务总经理、集智厨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