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6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大会安排
1、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 下午14点30分
2、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杜兰街63号公司6楼会议室
3、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5、列席人员: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
6、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5日
二、会议议程
1、大会主持人介绍股东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2、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3、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咨询;
5、与会股东现场表决;
6、清点表决票、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7、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8、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与会董事签署相关文件。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杜海波先生的辞职申请,杜海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杜海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杜海波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叶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名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叶建华先生已取得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叶建华先生简历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附件:叶建华先生简历
叶建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5月出生,现年42岁,汉族,博士学历、(副)教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2020 年 6月10日至今任仲景食品(300908.SZ)独立董事。2023年5月8日至今任豫能控股(001896.SZ)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