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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8 沪市 思维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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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8:思维列控首次公开发行A股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04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发行人”或“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披露了《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并于2015年7月3日披露了《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1日进行了初步询价,并于2015年7月3日开始进行网下申购。此后,因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发行人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承销商”)出于审慎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
现重新启动发行,并将重新履行初步询价、定价、申购等发行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
    2、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上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初步询价方式、定价及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3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思维列控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思维列控”,股票代码为“60350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508”。
    2、本次重新启动发行对2015年7月3日登载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更新,补充了2015年1-6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5年1-9月未经审计(但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并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备,且将于2015年12月4日(T-6日)重新予以登载,敬请投资者关注。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中信建投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建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A股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T-3日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规模,并按上述比例调整网上、网下初始发行量。
    4、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15年12月7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CA证书。
    主承销商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安排(一)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条件”。
    若配售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或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的配售对象的任一级出资方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等私募投资基金均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在2015年12月7日(T-5日)17: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本次发行网下最低申购量为300万股,请投资者结合自身拟申报价格情况确定有足够资金参与网下申购。
    6、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应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基本条件,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CA证书。投资者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投资者应自行负责CA证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15年12月4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网下投资者应于2015年12月7日(T-5日)17:00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主承销商提交《投资者参与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投资者信息表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询价资格申请材料模板可从主承销商官方网站(www.csc108.com)下载(询价资格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和签署后的扫描件均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网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主承销商将和律师对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在《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满足的具体条件和提交文件的具体要求见“二、初步询价安排(一)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条件”。
    7、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价格应相同。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该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不得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300万股,且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股票数量,即2,800万股,申购数量超过3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8、2015年12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根据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环境、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以及新股发行数量。具体见“三、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的原则和配售原则”。
    当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
    9、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其是否有“有效报价”,无论其报价是否被剔除,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10、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5年12月8日(T-4日)至12月9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
    11、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5年12月7日(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有效报价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其计算方式,网下网上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安排,申购缴款和
新股发行的确定数量。
    13、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T-1日)和2015年12月14日(T日)的每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不超过2015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