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69.704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本次补充质押后,胡震先生累计质押股 2,03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64.04%,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6.1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2%,本次补充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488.2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62.7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5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胡震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
本次质 售股(如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质押起 质押到
押股数 是,注明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称 股东 始日 期日
(万股) 限售类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型)
国泰君
2023-12- 2024-01- 安证券 补充质
胡震 是 200 否 是 6.31% 1.41%
14 12 股份有 押
限公司
上述补充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比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胡震 3,169.7042 22.32% 1,830 2,030 64.04% 14.29% 0 0 0 0
卜春 100 0.70% 100 100 100.00% 0.70% 0 0 0 0
华
朗维 696.4698 4.90% 358.20 358.20 51.43% 2.52% 0 0 0 0
投资
合计 3,966.174 27.92% 2,288.20 2,488.20 62.74% 17.52%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权质押为补充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488.20 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62.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5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胡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