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
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3 月 25 日,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 654,7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约 1,600 万
元。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王锦华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后续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后续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通知,王
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54,7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成交均价约 24.43 元/股,本次成交总金额约 1,600 万元。
本次增持前,王锦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2,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王锦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其配偶宋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7,965,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2%。
本次增持后,王锦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46,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王锦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其配偶宋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8,620,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9%。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股份原因及目的
王锦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股份实施增持。
(二)增持股份的方式及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后续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王锦华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实施之日(2021 年 3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王锦华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