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0-03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2020-00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8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04)。
(二)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319,2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0%,回购的
最高价为 24.99 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22.28 元/股,回购均价为 24.18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456,201.9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127,965,420 53.32 2,352,000 0.98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112,034,580 46.68 237,648,000 99.02
流通股
其中:回购专 0 0 1,967,295 0.82
用证券账户
合计 240,000,000 100.00 240,000,000 100.00
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120,489,480 股限售股、公司股东宋英女士持有的
6,183,900 股限售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持有的 1,292,040 股限售股已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起上市
流通,具体详见《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31)。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319,295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352,000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过户至公司 1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相关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余 1,967,295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将全部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