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5,657,587.8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
公司总股本 245,548,77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 683,060 股后,以 244,865,716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832,543.0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7.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
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此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