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港
科技”)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
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18 年 2 月 6 日,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04万股。 (详见公司2018-038号公告)
6、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杨斌青、权家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1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3.03%,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395%。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杨斌青、权家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2018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金沛龙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3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76%,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金沛龙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2019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王启文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8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38%,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4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王启文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2019 年 2 月 18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0.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李飞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84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76%,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飞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1、2019年7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王健波、刘超、陈月乔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900股(38,500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取得股份,15,400股来源于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股份),回购注销价格为9.07元/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532%。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王健波、刘超、陈月乔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2、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匡奕炜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8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9.11元/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7%。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匡奕炜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3、2020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4.28 万股。(详见公司 2019-093 号公告)
14、2020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刘经东、刘秉仕、姜滔、王启春、冯建五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6,04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48%。回购注销价格为6.29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
事会回购注销刘经东、刘秉仕、姜滔、王启春、冯建五位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数量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 回购原因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经东、刘秉仕、姜滔、王启春、冯建五位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的相关规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04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 故回购首次授予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8,795 股;回购预留部分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960股。
(二) 回购数量
回购刘经东、刘秉仕、姜滔、王启春、冯建的已获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04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48%。
回购首次授予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8,795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318%;回购预留部分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96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503%。
(三) 调整回购价格的事由及调整方法
1、回购价格调整的事由
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
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同时以 2019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将根据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具体办理进程相应调整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基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派送现金股利比例保
持不变。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1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上市日为 2020 年 7 月 2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在授予日后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须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之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 ÷(1+n)
其中: 为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配股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