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沈振宇 胡德勇 王 翔
严德铭 罗 芳 谢美山
张 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2
释义......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公司基本情况......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三、本次发行概要......6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0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2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2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22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4
第五节 备查文件......28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恒为科技 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60,295,56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mbedWay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 沈振宇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恒为科技
股票代码 603496.SH
成立时间 2003年03月31日
注册资本 199,046,493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33号103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
邮政编码 201114
电话号码 86-21-61002983
传真号码 86-21-61002388
电子信箱 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互联网网址 www.embedway.com
信息科技和网络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电子设备及元器件、光
经营范围 器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
络工程、通信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2020年5月18日,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年8月7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予以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等。
2021年3月30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26日,发行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7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13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额资金汇入中
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众验字(2021)第 07323 号),截至 2021年 8月 16 日,中信证券累计收到恒
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346,899,907.64 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中信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剩余款项划转
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众验字(2021)第 07410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恒为科技
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 28,932,436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9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346,899,907.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44,301.9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055,605.6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28,932,43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3,123,169.68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 1.00元/股。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28,932,436 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即不低于人民币11.99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99元/股。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号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62,218 55,899,993.82 6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70,141 49,999,990.59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2,502 35,999,998.98 6
4 黄志纯 2,585,487 30,999,989.13 6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号 (股) (元) (月)
5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2,085 29,999,999.15 6
6 董卫国 2,168,473 25,999,991.27 6
7 法国巴黎银行 2,085,070 24,999,989.30 6
8 新余甄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