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
6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589,3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864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俞浩明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蓝迪欣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翔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黄明伟、张开勇因公务未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2,58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
5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523,4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6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8,523,4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8,523,4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5、7为特殊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蕾、郑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