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非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
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于 2023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清华先生、贺先兵先生、俞振华先生、王英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为公先生、俞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俞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蔡金健先生、赵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公司将在相关选举工作完成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傅世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傅世军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其他说明
1、关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议案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正式就任前,原董事、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清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7 月出生,大学学历。
1988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供职于南京控制电机厂,任技术员、
科长、副厂长;1998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1 月,供职于南京控达电机
制造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1999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供职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任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长城车用电机厂厂长;2003 年 9 月至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戈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雅贸易”)董事长、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宝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04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英喆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清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贺先兵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 月生,大专学历。1997
年 6 月至 1999 年 3 月,供职于苏州电讯电机厂有限公司,任技术员;
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供职于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任技术
员;2000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供职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
长城车用电机厂,任研发工程师主管;2003 年 7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戈雅贸易董事、八方荷兰法定代表人、八方美国法定代表人、八方波兰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先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46.3899 万股,并持有宁波冠群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冠群”,持有公司股份 1260 万股)59.97%的出资份额,为宁波冠群有限合伙人。贺先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3、俞振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6 月生,大专学历。1982
年 11 月至 1988 年 11 月,供职于苏州机械仪表电镀厂,任职员;198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1 月,供职于苏州市机械工业局,任职员;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0 月,供职于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任办
公室主任;2003 年 11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全资子公司戈雅贸易董事、宁波冠群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53.62 万股,并持有宁波冠群(持有公司股份 1260 万股)33.37%的出资份额,为宁波冠群普通合伙人。俞振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4、王英喆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18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研发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英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清华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英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为公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10 月生,博士学历。1982
年 2 月至 1983 年 8 月,供职于南昌飞机制造厂,任助理工程师;198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供职于东南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
教授、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9 年 1 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为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2、俞玲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9 年 5 月,供职于吴县建筑机械厂,任财务会计;1999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供职于苏州祝祥时装有限公司,任财务科长;
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供职于苏州飞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任财务科长;2008 年 12 月至 2013 年 3 月,供职于苏州日进塑料有
限公司,任财务科长;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供职于苏州市相
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科长;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供职于苏州日进塑料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长;2018 年 5 月
至 2022 年 2 月,供职于苏州市相城文商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任财务部长;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5 月,供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任审计师;2023 年 6 月至今,供职于苏州天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师。
俞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蔡金健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1 月生,大专学历,工
程师。1983 年 9 月至 1997 年 6 月,供职于苏州光华水泥厂(后改
制设立苏州光华水泥厂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
长;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供职于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1999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供职于苏州小羚羊电动
车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售后服务部部长、技术质量部长;201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资材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金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宁波冠群(持有公司股份 1260 万股)0.33%的出资份额,为宁波冠群有限合伙人。蔡金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2、赵陈洁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专
利工程师。2006 年 2 月至 2010 年 11 月,供职于苏州平江医院,任
行政后勤;2011 年 3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高级项目申报专员。
截至目前,赵陈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陈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