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第一节 股东 ......- 7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第五章 董事会......- 22 -
第一节 董事 ......- 22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5 -
第三节 董事会 ......- 29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 32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第七章 监事会......- 34 -
第一节 监事 ......- 34 -
第二节 监事会 ......- 35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0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0 -
第一节 通知 ......- 41 -
第二节 公告 ......- 41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3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4 -
第十二章 附则......- 4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科沃斯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依法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取得《营业执照》(社
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0628396530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10 万股,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EcovacsRobotic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产业园淞苇路 518 号,邮
政编码:215124。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7,349.9923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股东各方均不个别或连带地对合资公司的任何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先进的设备生产和销售
国际国内市场需要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和商用服务机器人,满足国内外市场用户的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制造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
化清洁机械及设备、电子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机电产品、非金属模具,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业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和出资方式如下:
(一) 泰怡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怡凯”),一家依据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泰怡凯以其持有的科沃斯
机器人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67,767,594.81 元出
资,认购本公司 32,847,48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二) 苏州创领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领投资”),一家依据
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创领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
机器人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347,556,771.87 元
出资,认购本公司 168,463,44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三) 苏州创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袖投资”),一家依据中
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创袖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机
器人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86,889,549.32 元出资,
认购本公司 42,116,04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四)苏州苏创智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苏创智慧(上海)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创投资”),一家依据中
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苏创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机
器人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28,177,142.49 元出资,
认购本公司 13,657,68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五) 苏州崇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创投资”),一家依据中
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崇创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机
器人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22,541,416.90 元出资,
认购本公司 10,926,00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六) 苏州颂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上海璟颂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颂创投资”),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和
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颂创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机器人有限公司
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5,635,725.58 元出资,认购本公司
2,731,68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七) Ever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Ever Group”),一家依据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EverGroup 以
其持有的科沃斯机器人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107,693,754.56 元出资,认购本公司 52,200,00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八) Sky Sure Limited(以下简称“Sky Sure”),一家依据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Sky Sure 以其持有的科沃斯
机器人有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18,567,888.72 元出
资,认购本公司 9,000,00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九) 苏州科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上海昕鹏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蓝投资”),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
和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科蓝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机器人有限公
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12,700,435.88 元出资,认购本公
司 6,156,00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十) 苏州科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上海呈如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航投资”),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
和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科航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机器人有限公
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9,595,142.17 元出资,认购本公司
4,650,84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十一) 苏州科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上海桓彬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帆投资”),一家依据中国法律
组建和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科帆投资以其持有的科沃斯机器人有
限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人民币 9,595,142.17 元出资,认购
本公司 4,650,840 股股份,出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十二) 苏州科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上海旭羽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鼎投资”),一家依据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