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本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1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与证券部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一、二类激励对象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2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35%;
第一个行权期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3、以上市公司2021净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行权期 于82.3%;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2.3%;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3%。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4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行权期 于146%;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6%;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3%。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5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四个行权期 于232.2%;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32.2%;
3、以上市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4.1%。
第三类激励对象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2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35%;
2、以添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82.3%;
2、以添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2.3%;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3%。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4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146%;
2、以添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6%;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3%。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5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2.2%;
第四个行权期 2、以添可品牌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32.2%;
3、以上市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4.1%。
第四类激励对象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系数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2年销售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5%;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50%
于35%;
第一个行 3、以上市公司2021净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权期 于25%。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2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35%; 50%
2、以添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82.3%;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50%
于82.3%;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 56.3%。
权期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82.3%;
2、以添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82.3%;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3%。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4年销售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46%;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50%
于146%;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 95.3%。
权期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4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146%;
2、以添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146%;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5.3%。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5年销售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232.2%;
2、以科沃斯品牌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50%
于232.2%;
3、以上市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四个行 144.1%。
权期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添可品牌202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25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