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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86: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603486: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85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879,625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2021年 11 月 4日

  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2、2019 年 9 月 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32)。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
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4)。

  4、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19年 9月
19 日为授予日,公司向 2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37,6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90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 9月 20 日和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5、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
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0,140,000股变更为 564,477,600股。

  6、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JONATHAN TANG、吴丹、张倩叶等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226,7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公司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1,027,725 股,该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也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综上,公

户,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564,477,600 股变更
为 563,223,175 股。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2020 年 7 月 7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7、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业绩指标进行调整。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及相关资料(公告编号 2020-045和 2020-046)。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8、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
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 1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3,5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0.58 元/股。2020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将 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的股份在原有激励对象中进行二次分配,
授予人数由 170 人调整为 167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343,500 股不变。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
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完成对公
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将由 563,223,175股变更为564,566,675股。

  10、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李顺、邹建宏等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201,15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3.90 元/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0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卫明、陈星等 15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周杨华先生因被选举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人员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05,425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刘洋、潘林春等 9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0,8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6,225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7 月 16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2、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瞿伟等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725 股和预留授予的瞿伟等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200 股,合计回购注销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6,925 股。

  13、、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议案》,2020 年度公司业绩已达成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29 名,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9,62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38%


  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 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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