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晓明,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洪琳,201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2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邢志丽,201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万(含税)、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评估费 1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35 万元(含税),较 2022 年审计费用总额增加 10 万元(含税),系公司审计范围扩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从独立性、专业性及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