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171,159 股,发行价格为 38.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3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80,611.6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619,37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21)36 号
《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9,061.9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77,891.9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45.90
项目投入 C1 3,446.1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61
项目投入 D1=B1+C1 81,338.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4.5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7,998.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998.37
差异 G=E-F 14,000.00[注]
[注]差异系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万元
(二)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5,291,198 股,发行价格为 38.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1.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62,925.9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8,437,045.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出具天健验(2023)
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48,843.70
项目投入 B1 100,773.8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03.50
项目投入 C1 27,515.1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9.78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28,289.0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43.2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21,497.9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97.94
差异 G=E-F 119,000.00 [注]
[注]差异系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19,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于 2021 年 2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7 月,募投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的募
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 1207011129200286824 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 54.75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所属中山制剂工
厂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四维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 CDMO 制剂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500 万元
变更投向至“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实施 CDMO 制剂改扩建项目”。
其中股权转让款由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直接划转给交易对方山德士(中国)制药有
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已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用
于实施其 CDMO 制剂改造与扩建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台州椒 19910101040333333 166,218.34
江支行
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常熟经 10520401040017569 2,737,117.53
济开发区支行
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 农业银行台州椒 19910101040667789 16,732,131.87
司 江支行
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台州椒 19910101049999993 20,348,279.49
江支行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