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116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 3.9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 1.9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3-091);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
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的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 1.65 亿元,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