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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56 沪市 九洲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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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56:九洲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603456:九洲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3,793,10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8.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 799,999,974.00 元,坐扣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承销费1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783,499,974.00元。另扣除联席主承销商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5,837,624.2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662,349.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7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86.07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将闲置募集资金 3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82.99
万元,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存入七天通知存款,将闲置募集资金 4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98.95 万元,募集资金 8,500 万元存入七天通知存款,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度,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433.17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2)公司将原存入七天通知存款的 8,500 万元募集资金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3)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5)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按扣除归还后的净额列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9.87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45.6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分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项目之一“CMO 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下属临海分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19910101040086899 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于 2016 年 7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先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 19910101040688868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 17,583.09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原先在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 362369932731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 12,420.99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CRO/CMO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向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医药”)进行分批增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子公司海泰医药在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 19033101040021559
  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海泰医药、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7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公司原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
  为 1207011129200066886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
  额 15,976.74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
  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瑞博制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1040086899      1,663,942.04

有限公司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瑞博(杭州)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药科技有限公  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  19033101040021559    12,792,556.32

司【注】

                      合 计                              14,456,498.36

      注: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海泰医药 100%股权转
  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博制药,并同意在转让完成后,将海泰医药更名为浙江瑞
  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已于 2019 年 5 月完成,海泰医药更名为“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0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九洲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如实反映了九洲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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