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9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副董事长李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杨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仍将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现经选举,杨希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变更后委员会人员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希龙、李立、杨峰、张韬、戴继雄、谢佑平、包晓林组成,其中杨希龙担任主任委员;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戴继雄、谢佑平、李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戴继雄担任主任委员;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谢佑平、包晓林、杨峰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谢佑平担任主任委员;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包晓林、戴继雄、杨希龙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包晓林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