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3月
目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1议案七:关于公司签署《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 14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 ...... 15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7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20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 14 时。
现场会议地点:主会场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 1 期 3B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希龙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会议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签署<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1、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4、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6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为湖南永杉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10,000 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湖南永杉提供不超过 4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公司调整对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的担保额度,自 50,000 万元调整至 40,000 万元,在银行、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以辽宁新华龙的不动产(房产及土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对上述 40,000 万元授信额度中的部分授信额度进行抵押担保,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股东审议。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宏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5 年 5 月 16 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 6.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如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71,839,080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3.94%,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6、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股东审议,本议案关联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全文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在上交所
官网及指定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股东审议,本议案关联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基础上,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全文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在上交所官网及指定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股东审议,本议案关联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