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3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股权融资等,相应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使用范围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授信银行选择及相关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内容具体办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股权融资等,具有授信数额和授信期限将根据上述银行最终审定授予的授信文件为准。
2、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与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