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2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6 号文《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明再远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793,36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88 元,募
集资金总额 80,675.2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等
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现金募集资金净额 79,988.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800009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 79,988.65 万元,其中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 80,442.91 万元,手续费支出 0.04 万元,发生利息收入 454.3 万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乌鲁木齐分行 633542965 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