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2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明再远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82,444,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明再远先生拟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数不超过16,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明再远先生拟通过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数不超过8,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57,249,553 股
5%以上第一大
明再远 182,444,314 43.04% 非公开发行取得:47,793,365 股
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77,401,396 股
说明: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 2019 年 5 月、2020 年 5 月及 2021 年 5
月分别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方案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明再远先生股份共计增加 77,401,396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明再远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区间 因
明再远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 2022/5/30~ 按 市 场 IPO 前、非 自身经
25,440,000 6% 2022/11/30 价格 公 开 发 行 营及资
股 不 超 过 : 取得、其他 金需要
16,960,000 股 方式取得
竞价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8,48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有限度减持。其将配合发行人在其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其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5%;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具体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若其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发行人可以变卖其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控股股东明再远先生减持计划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明再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控股股东明再远先生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
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