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二〇二一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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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再远 张蜀 明上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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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晓波 任军强 廖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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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新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公司基本信息 ......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6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1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3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 15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6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1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公司、新天然气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新天然气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行 股票发行数量为 47,793,36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06,752,001.20 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股东大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 指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jiang Xintai Natural Gas Co.,Ltd.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阿勒泰路蜘蛛山巷 179 号楼
兰新城 25 栋 1 层商铺 2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 61 号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新天然气(603393.S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383763383
注册资本: 37,612.796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蜀
上市时间: 2016 年 09 月 12 日
邮政编码: 831400
电话: 0991-3376700
传真: 0991-332899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xjxtrq.com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明再远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明再
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有关延长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46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 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已将认
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2021 年 10 月 14 日,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800008),
确认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止,信达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户名:信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前门支行,账号:
11001005100053013161)实际收到投资者明再远认购新天然气非公开发行47,793,365 股股票之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806,752,001.20 元,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众环验字(2021)0800009 号),确认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止,公
司向明再远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7,793,36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6,752,001.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6,865,465.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9,886,535.76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47,793,365.00 元,余额人民币 752,093,170.76 元转入资本公积。经本次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423,921,327.00 元。
(四)股权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9.99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0 年 3 月
31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0 年 4 月 20 日,新天然气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新天然气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和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