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4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股份回购事项尚未
完成,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2020 年10 月底,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6 号)。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41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9,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37%,支付的金额为 27,048,755.36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尚未结束,公司将按照既定方案继续推进。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2
月 6 日、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3、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其
他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完成,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