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4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5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2018年5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要约收购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的相关议案,并于5月1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尚具有不确定性,包括潜在要约人可能发出竞争性要约、公司无法对亚美能源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以及公司尚未与亚美能源及其经营管理层就本次要约收购相关条款和条件进行详细沟通。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5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18年5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要约收购亚美能源的相关议案,并于5月1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尚具有不确定性: 1.亚美能源前两大股东华平中国煤层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霸菱亚洲IV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亚美能源1,533,647,561股,占亚美能源截至2018年4月30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5.77%。本次要约收购已取得前述两大股东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函,但仍不能排除潜在要约人发出竞争性要约,对本次要约收购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收购通过要约方式进行,公司在完成收购前暂无法获取亚美能源公开披露以外的信息,无法对亚美能源及其下属企业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本公司有关本次要约收购所披露的信息均基于亚美能源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官网(www.aagenergy.com)等公开披露的信息。
3.由于本次收购通过要约方式进行,公司未与亚美能源及其经营管理层直接就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详细的沟通。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