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52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待先决条件达成后,发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要约,收购亚美能源不超过50.5%的已发行股份;并通过适当要约的方式注销不超过50.5%的未行使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以下简称“本次要约”)。
截至2018年6月28日,本次要约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详见公告编号:2018-050)。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香港利明预计将于2018年6月28日后第七天或之前向亚美能源的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寄发要约文件(当中载有包括该等要约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及接纳表格。
2018年7月5日,香港利明已向亚美能源的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寄发要约文件(当中载有包括该等要约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及接纳表格。《要约文件》全文及《寄发要约文件通知》等相关要约文件可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进行查阅。《要约文件》的备查文件(包括香港利明公司章程、新天然气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两年的财务信息、花旗函件、信达估值报告、嘉林资本函件、境内外专家同意书以及亚美能源股东已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函)可登陆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sfc.hk)及本公司官网(http://www.xjxtrq.com)进行查阅,主要备查文件内容已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36及于2018年5月15日披露的信达证券估值报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
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