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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最高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 号《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792.1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5,372,52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18,420.3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8,054,1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7-99 号《广州
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2019 年 12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因聘请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事宜,变更保荐机构,公司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6,052.55

 2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20,793.35

 3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18,941.59

 4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1,498.56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19.36

                        合计                                      81,805.4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73,792.93 万元(其
中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71,605.44 万元);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13,640.69 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余额 310.19 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约 273.42 万元。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 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每次投资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预计收益等情况。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将银行存款类资金认定为货币资金,相关存款收益认定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六、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为 21.47 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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