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 号)核 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29,975 股,发行价格为 17.08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共计人民币 190,099,97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87,877.3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912,095.68 元。2021 年 9 月 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6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额度及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593.33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10,813.34 万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24.14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5,5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200.00
减:项目支出 3,312.03
加:利息收入 1.30
减:手续费支出 0.0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3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 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 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机构名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存单号码 初时存放金 截止日 存储
称 额 余额 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 广东骏亚电子
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 40060078801700000065 18,538.30 10.34 活期
惠州惠城支行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龙南骏亚精密
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路有限公司 40060078801300000075 0 3.00 活期
惠州惠城支行
合计 13.34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
“龙南精密”)已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 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 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
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骏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骏亚科技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666 号号)。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391.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2.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