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1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 6 楼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7,933,5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3.134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叶晓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刘品女士、李强先生及独立董事刘剑华
先生、钟兵新先生、沈友先生因工作关系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肖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47,933,515 100.00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47,933,515 100.00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47,933,515 100.00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叶晓彬 147,933,515 100.0000 是
4.02 刘品 147,933,515 100.0000 是
4.03 李强 147,933,515 100.0000 是
4.04 李朋 147,933,515 100.0000 是
4.05 雷以平 147,933,515 100.0000 是
4.06 杨志超 147,933,515 100.0000 是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沈友 147,933,515 100.0000 是
5.02 梅春来 147,933,515 100.0000 是
5.03 刘朝霞 147,933,515 100.0000 是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6.01 彭湘宾 147,933,515 100.0000 是
6.02 潘海恒 147,933,515 100.000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调整第三
1 届董事会独立董 2,640,515 100.0000 0 0 0 0
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 2021 年度审计机 2,640,515 100.0000 0 0 0 0
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
3 骏亚电子科技股 2,640,515 100.0000 0 0 0 0
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4.01 叶晓彬 2,640,515 100.0000
4.02 刘品 2,640,515 100.0000
4.03 李强 2,640,515 100.0000
4.04 李朋 2,640,515 100.0000
4.05 雷以平 2,640,515 100.0000
4.06 杨志超 2,640,515 100.0000
5.01 沈友 2,640,515 100.0000
5.02 梅春来 2,640,515 100.0000
5.03 刘朝霞 2,640,515 100.0000
6.01 彭湘宾 2,640,515 100.0000
6.02 潘海恒 2,640,515 10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本次会议的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无关联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亚平、罗增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广东骏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