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激励计划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95,7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95,72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234,411,783 股变更为 234,316,063 股,注册资本由 234,411,783 元变更为
234,316,063 元。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 年 9 月 18 日)起 45 日内向
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A
第 17 楼
(2)申报时间:2021年9月18日-2021年11月1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 朋李康媛
(4)联系电话:0755-82800329
(5)联系传真:0755-82800329
(6)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