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698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93.14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93.141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无差额,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3,202.96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2,135.3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
根据《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3,999.70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部分后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2,135.3500 万股)从网
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67.61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4,270.6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5000438%。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T+2 日)按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 23.35 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
应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4 年 6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国金资管永臻科技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金资管永臻科技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
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4 年 6 月 14 日(T-1
日)公告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4 年 6 月 13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
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35 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 138,498.4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T-3 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根据其
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其承诺认购的金额,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
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4 年 6 月 21 日(T+4 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者名称 (万股) 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比例
国金资管永臻科技员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593.1410 10.00% 138,498,423.50 12个月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T+1 日)上午在上海市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
抽签仪式。抽签仪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
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1988,3988,5988,7988,9988
末“8”位数: 61318115,86318115,36318115,11318115
末“9”位数: 024082165
凡在网上申购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
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85,413 个,每个中签号码
只能认购 500 股永臻股份 A 股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
36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 、《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
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 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
易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
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4年6月17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披露的5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56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全部
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9,608,10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
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
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占网下有效 占网下发
有效申购股 最终配售股 有限售期配 无限售期配 各类投资者最
投资者类别 申购总量的 行总量的
数(万股) 数(股) 售数量(股) 售数量(股) 终配售比例
比例(%) 比例(%)
A 类投资者 6,801,800 70.79 7,560,144 70.81 75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