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 28 号综合楼三层、四层)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
二零二三年四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11 月 28 日)。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8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不含定价基准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6,045,627 股(含本数),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有效期的决议,本次发行决议
的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即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 12 个月。
7、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1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详见本预案“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目录
公司声明 ...... 1
重要内容提示 ...... 2
目录 ...... 4
释义 ...... 6
一、发行概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8
(四)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9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9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1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1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2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12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2
(二)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 14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7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17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8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8
(五)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19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9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
整;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0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等变化情况 ...... 2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1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1
(六)本次发行的风险分析 ...... 21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24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24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情况...... 26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27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27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2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29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3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33
(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33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 34
释义
发行人、亚士创能、本公司、公司 指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李金钟先生
创能明 指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润合同生 指 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
润合同泽 指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润合同彩 指 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指 2022 年 11 月 28 日
本预案 指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定价基准日 指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SIACUANO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公司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涛路 28 号综合楼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 李金钟
设立时间 2009 年 2 月 13 日
建筑环保节能装饰、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新材料专业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加工保
经营范围 温新材料;销售: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从事技术和
货物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