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4 月 21 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家河,199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芳,2008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丹丹,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家河,于 2020 年 11 月被深圳证监局因未执行充分适当的
审计程序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 年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3 年度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结合在2022 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认为项目组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故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