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发行人”或“公
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6]7号, 以
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 中证协发[2016]7
号, 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 中证协发[2016]7号, 以下简称“《 投资者管理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
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 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投资者在2016年1月27日( T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月27日( T日) , 其中,网
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2、 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
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
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
于申购总量的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
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年1月29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月29日( T+2日) 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九、 中止发行情况” 。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
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点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 G54“道路运输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
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2,000 万股。
3、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4、 本次初步询价日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 T-3 日) 一天。
5、 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在 2016 年 1 月 20 日( T-5 日,含当日) 前 20 个
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超过 1,000 万元;网上投资者
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上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可在 2016 年 1 月 27 日
( 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16 年 1 月 25 日 (含
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6、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 请认真阅读
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
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
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
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 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 ceo.guosen.com.cn)完成
注册、配售对象选择及报价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咨询电话 010-8800512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 A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93
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东方时尚” ,股票代码为60337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
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377。
2、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网
下初始发行3,5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具体数量将在2016年1月26日( T-1日)《 东方时
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中明确。 根据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确定回拨比例,并相应
调整网上和网下发行最终数量。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
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
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
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
交所的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4、符合本公告“二、 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的投资者可以通
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
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
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
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 业务专栏中的 《 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
分册)》等相关规定。
5、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
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有
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6、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2016年1月22日( T-3日) 一天,通过申购平台
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的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
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7、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 T日) 的9:30-15:00。《发行公
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投
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 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
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
8、 2016年1月29日( T+2日) 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东方时尚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的获
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9、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月20日( T-5日) 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 的《 招股意向书》 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二、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一)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需满足的条件
1、已在 2016 年 1 月 21 日( T-4 日) 12:00 前按照《 投资者管理细则》在
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2、已开通 CA 证书。
3、在 2016 年 1 月 20 日( T-5 日,含当日) 前 20 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
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超过 1,000 万元。
4、若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则须在初步
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 月 21 日( T-4 日) 前按以上法规规定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能提供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
5、不属于下文“(四)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6、 所有投资者必须于2016年1月21日( T-4日) 12:00前在国信证券投资者
平台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及报价相关资料上传:
( 1)投资者请登录国信证券官方网站( www.guosen.com.cn),点击右侧
投资银行模块,点击“ 国信资本圈” 进入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后完成注册;或
直接登录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网站( ceo.guosen.com.cn)完成注册。
( 2)注册审核通过后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重新登录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
完成配售对象选择。
( 3)报价相关资料上传。
(二)投资者报价时需同时提供关联方名单
1、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合格境外投
资者这六类机构无需提供关联方名单( 即《机构投资者关联方禁配承诺函》和
《关联方基本信息表》 )。但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和发
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和
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 如因机构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
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机构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上述六类机构投资者需要登录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选择参与本次报价的
配售对象并点击提交,以便后续参与申购时提交承诺函。
2、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需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分别提供《机构
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禁配承诺函》和《关联方基本信息表》 , 投资者请登录国信
证券投资者平台( ceo.guosen.com.cn),下载《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关联
方禁配承诺函》和《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模板。
提供《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关联方禁配承诺函》和《关联方基本信息表》
时,请严格按照以下三个步骤完成:
( 1) 在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上传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2016 年 1 月 21 日
( T-4) 12: 00 前,其他机构/个人投资者在完成配售对象选择后需在对应位置
上传《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关联方禁配承诺函》盖章扫描版( pdf 版)、《关
联方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excel 版)、《关联方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