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78.3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确定以2019年6月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278.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44元/股。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进行重新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0.20万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1名调整为200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由308.5354万股调整为308.335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8.50万股调整为278.3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0354万股保持不变。
公司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9年6月6日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278.30万股
3、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人数:200名
4、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4.44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1 唐春雪 董事兼副总经理 16.00 5.19% 0.06%
2 丘志猛 副总经理 16.00 5.19%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98人) 246.30 79.88% 0.95%
预留部分 30.0354 9.74% 0.12%
合计(200人) 308.3354 100.00% 1.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4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4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2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4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4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2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5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5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0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6月6日,公司已收到参与本次激励计划20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0,186,520.00元,均为货币出资。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278.30万股,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动前数量(股) 变动数量(股) 变动后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9,073,441 -2,783,000 256,290,44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2,783,000 2,783,000
合计 259,073,441 0 259,073,441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完全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司将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6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 需摊销的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限制性股票 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数量(万股) (万元)
278.30 4,750.58 1,847.45 2,058.59 712.59 131.96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