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 2018-035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并收购资产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中大药房”)与广西
友和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和大健康”) 共同出资设立广西新
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桂中大药房拟以现金
出资 9,75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65%。目标公司设立完成后拟以 10,500
万元收购广西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和古城”)所持有的
39 家门店的相关资产,包括各项品牌及名称与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图形、色彩
等构成 VI 系统的各项无形资产)、专业资质、法律证照、店内装修、设施设备、
经营权以及南宁市古城路 8 号 5-7 层办公楼内办公资产等。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3 日,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与广西友和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拓展零售连锁门店覆盖区域, 提高盈利能力和服务
专业化水平, 桂中大药房和友和大健康共同出资设立广西新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
责任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桂中大药房以现金出资 9,75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65%;
友和大健康以现金出资 5,25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35%。
目标公司设立完成后,目标公司拟以 10,500 万元收购友和古城所持有的 39
家门店的相关资产,包括各项品牌及名称与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图形、色彩等构
成 VI 系统的各项无形资产)、专业资质、法律证照、店内装修、设施设备、经营
权以及南宁市古城路 8 号 5-7 层办公楼内办公资产等。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 0 票反
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并收购资产的议案》。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 一)桂中大药房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 6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6,1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化学试剂
(危险化学品除外)、玻璃仪器、消毒杀虫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杂品、化
妆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 、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日用百货、防疫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除外)、五金交电、
家用电器、洗涤用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房屋和场地租赁;技术咨询服务、会
议展览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务服务(金融、证券、保险、
期货业务除外)。
2、桂中大药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桂中大药房 100%股权。
3、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桂中大药房总资产
30,021.67 万元,净资产 15,601.38 万元;2017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87,409.65
万元,净利润 2,917.94 万元【 以上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
( 二)友和大健康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友和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8 号临街 2#综合楼六楼 601 号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琼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地产开
发(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商品交易居间、行纪、代理;房屋租赁服务;贸易
代理(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流信息咨询、
药品信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
务、会议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
类广告;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销售:食品、医疗器械、出版物
(以上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眼镜、日用百货、保健用品、文化用
品、工艺品、家电产品、化妆品、农副土特产品、消毒用品(除危险化学品)、
母婴用品、家居用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
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需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 实际控制人: 俞琼,持有友和大健康 70%股权。
3、 友和大健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
面的关系。
4、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友和大健康成立至今,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友和大健康总资产 490.66 万元,净资产 490.66 万元;
2017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4.3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三)友和古城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古城路 8 号临街 2#综合楼 607 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琼
经营范围: 销售:药品、食品、医疗器械(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
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化妆品,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
日用百货,工艺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文化用品,洗涤用品(危险化学品
除外),妇婴用品,眼镜(除国家专控产品);消毒用品(除危险化学品),家用
电器;药品信息咨询,房屋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2、 实际控制人:俞琼,持有友和古城 51%股权。
3、友和古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
4、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友和古城总资产
2,825.14 万元,净资产 658.44 万元; 2017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424.12
万元,净利润 45.3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新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9,750 货币 65%
2 广西友和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250 货币 35%
经营范围: 药品、食品、医疗器械(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
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化妆品,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日用
百货,工艺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文化用品,洗涤用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妇婴用品,眼镜(除国家专控产品);消毒用品(除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药
品信息咨询,房屋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二)拟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1、 收购资产基本情况
目标公司本次拟收购资产为友和古城所持有的 39 家门店的相关资产,包括
各项品牌及名称与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图形、色彩等构成 VI 系统的各项无形资
产)、专业资质、法律证照、店内装修、设施设备、经营权以及南宁市古城路 8
号 5-7 层办公楼内办公资产等。
本次拟收购资产权属清晰, 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
友和古城所持有的 39 家门店主要分布于南宁市主城区,其中 37 家门店具备
市医保资格, 29 家门店具备区医保资格, 大部分门店所处商业地段较佳,交通
便利,客流量较大, 门店总经营面积为 7,749.51 平方米。
2、定价情况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同致信
德评报字(2018)第 A0077 号】, 本次交易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
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前述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10,650 万元。 根据交易方提
供的门店资质、设施设备、销售数据等资料,结合桂中大药房收购人员实地尽职
调查情况, 经协商一致后确定收购价格为 10,500 万元。
四、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广西友和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一)收购款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款项 支付条件 金额
第一期
收购款
签署协议,目标公司完成注册,且满足协议约定的资产收购先
决条件( 包括乙方的内部决策机构已经批准了本次交易和交易
文件;乙方已向甲方充分、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拟收购资产之
上的任何负债、权益等信息且无法律上的瑕疵等)情况下支付。
3,500
第二期
收购款
自目标公司支付第一期收购款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乙方及
丙方应确保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目标公司与拟收购的各个单个门店及办公楼的物业所有权
人以原租赁协议约定的相同条件签署租赁合同。
2、将经营证照、医保定点等资质及资产权益主体由乙方变更
至目标公司名下,完成该等变更所需的政府部门变更登记工
作,并完成门店资产等与协议所述交易相关资产的移交。
3、目标公司以原劳动合同的条款且不低于乙方员工现有工资
收入水平的条件与目标公司拟接收的员工参照甲方的岗位薪
酬体系/标准重新签署新的劳动合同。
2,000
在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期
收购款
目标公司在试营业期(自目标公司支付完第二期收购款起 3 个
月)的账务经甲丙双方确认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00
甲丙双方根据目标公司收购事项进展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按比例逐步缴付
出资额。
(二)目标公司管理
1、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 人,丙方委派
1 人。董事长在甲方委派人员中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
在丙方委派人员中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
2、目标公司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由甲方委派,一名由丙方委派。
3、目标公司设总经理,由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目标公司设财务
总监一名,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 甲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每年将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利
润中的不低于 30%用于股东分红。
(三) 乙方后续业务的开展
1、乙方承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注销或者调整乙方名称与经营范
围。乙方在工商登记中变更公司名称,不再使用包含有“友和古城”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