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3-02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东辛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 9 人。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日
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东辛分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东方西路70号
4.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分公司负责人:徐新建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为实现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拓展公司业务、优化战略布局。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
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