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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66 沪市 日出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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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增加投资的更正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7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33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增加投资的
                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
了《关于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经核查,公告中“一、增加项目投资事项概述”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补充。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内容:日喀则金昇注册资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日出东方
认缴 1,470 万元、西藏阿康认缴 60 万元、西藏移交认缴 1,470 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西藏阿康已履行对日喀则金昇的实缴出资义务,分别实缴注册资本金 1,470 万元、60 万元。西藏移交因自身原因现无法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现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市场需求,为保障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的顺利开展,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日出东方实缴出资 2,940 万元,并约定股东各方均按实缴出资额比例享有表决权、分红权。同时,项目公司日喀则金昇法定代表人由姜江变更为李俊峰。鉴于此,公司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预计投资总额将由 51,048.89 万元增加至 100,095.86 万元。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保障项目后续融资、建设及运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更正后内容:日喀则金昇注册资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日出东方
认缴 1,470 万元、西藏阿康认缴 60 万元、西藏移交认缴 1,470 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西藏阿康已履行对日喀则金昇的实缴出资义务,分别实缴注册资本金 1,470 万元、60 万元。因在项目公司治理方式上的分歧,为保障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的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日出东方承接西藏移交对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日出东方实缴出资 2,940 万元,并约定股东各方均按实缴出资额比例享有表决权、分红权。同时,项目公司日喀则金昇法定代表人
由姜江变更为李俊峰。鉴于此,公司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预计投资总额将由 51,048.89 万元增加至 100,095.86 万元。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保障项目后续融资、建设及运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