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8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产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购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到期。同日,公司接到资产管理人发出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延期公告》,该资管计划到期后的存续及处置方案尚未确定。
● 公司参与设立的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即将到期,经营期限拟延长1年。
● 风险提示: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标的均为企业股权,受到标的企业经营不确定、经营业绩不佳以及宏观因素等影响,存在上述投资所对应的公允价值减少的风险以及上述投资存在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一、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于2017年3月,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根据合同约定,本计划通过受让LP份额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及其对应权利,合伙企业投资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股权。本计划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披露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认购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020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管理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延期一年,至2020年12月24日。
2020年12月24日,公司接到资产管理人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 《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延期公告》,“2020年12月21日,合伙企业 以视频形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合伙人会议,会议对合伙企业到期后的存续及处置 问题进行讨论。此次合伙人会议未能就合伙企业到期后的存续及处置形成一致意 见,同时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提出以下方案:
1.希望执行事务合伙人在两周内协调高新投和其主要国资股东与部分合伙 人进行相关沟通。
2.待上述沟通完成后,协调时间再次召开合伙人会议(现场会议或者现场会 议和线上会议结合的方式),最终讨论合伙企业到期的存续和处置问题。
鉴于资管计划将于2020年12月24日到期,上述持有人大会未能就合伙企业到 期后的存续及处置形成一致意见,且协商一致拟再次召开持有人大会商讨后续事 宜,根据《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约定,本计划 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会议形成合伙企业续期及资产处 置的一致决议后,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公司将密切跟踪本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上海国泰君安好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 创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赞惠实业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国泰君 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期限为5年(2015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 月28日)。根据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最多延长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12月23日披露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上海国泰君 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54,090万元,实缴出资18,030万元,具体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1 上海国泰君安好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 30.00
2 上海国泰君安创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300.00 2,100.00
3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 900.00
4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0 9,000.00
5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 3,000.00
6 上海赞惠实业有限公司 9,000.00 3,000.00
合计 54,090.00 18,030.00
2.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展情况
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于2020年12月28日到期,因所投项目尚未完全退出,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近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根据合伙人协议,目前合伙人会议已取得按实缴出资额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的同意,拟将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一年,延期期间不再收取管理费。各合伙人正在按内部流程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密切跟踪上海国泰君安日出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