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54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9,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1858 号增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产品代码:
201011515501);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
产品名称 1858号增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1011515501)
金额(万元) 9,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4.10%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122.33
产品期限 2020年6月10日—2020年10月9日,121天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4.10%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1858号增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1011515501);
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6月9日;
3.交易杠杆倍数:无;
4.清算交收原则:到期日当日22:30至24:00期间一次性返还理财本金及收益;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在本产品到期后,华夏银行按实际投资结
果计算产品收益。如实际年化收益率扣除销售手续费后超出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差额部分作为华夏银行收取的理财管理费,于产品兑付日一次性收取;如实际年化收益率扣除销售手续费后低于或等于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理财管理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债券远期、金融债、央行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投资品,以及通过信托/资管计划投资于委托债权、各类受(收)益权、应收账款等其他投资品。
各大类资产投资比例如下:
投资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货币市场类、债券市场类及权益类资产 20%-80%
非标债权类资产 0%-80%
其他 0%-60%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理财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5),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283,252,273.06 6,070,887,624.01
负债总额 3,041,759,404.76 2,864,350,699.27
净资产 3,189,807,952.06 3,157,961,198.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375,262.24 -137,474,428.69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8%,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8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8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以及其他相关风险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具体如下:
(一)授权投资业务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投资,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
(二)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3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含本次理财)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券商保本票据 680 680 34.86 0
2 券商保本票据 680 680 35.75 0
3 银行理财产品 3,200 3,200 10.81 0
4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26.13 0
5 银行理财产品 2,900 2,900 0.60 0
6 银行理财产品 1,800 1,800 6.90 0
7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20.52 0
8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54.26 0
9 资管计划产品 5,000 5,000 67.32 0
10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104.21 0
11 银行理财产品 400 400 4.03 0
12 银行理财产品 200 200 2.02 0
13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41.21 0
14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20.60 0
15 银行理财产品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