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2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银行 182 号龙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主要用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受托方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
产品名称 182号龙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1065502601)
金额(万元) 3,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4.25%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63.58
产品期限 2020年3月10日—2020年9月8日,182天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净值型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4.25%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华夏银行182号龙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产品代码:
201065502601);
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10日;
3.清算交收原则:华夏银行将于到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投资结果向客户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
客户到期/终止本金及收益金额=客户持有本产品的份额*本产品到期/终止日的份额净值,金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舍去。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固定管理费:0.05%/年(以确认的认购金额为基数,每日计提);
超额管理费:扣除各项费用(包括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后,产品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低于或等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不收取超额管理费;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的部分,20%归投资人所有,其余80%作为管理人的超额管理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债券远期、金融债、央行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投资品,以及通过信托/资管计划投资于委托债权、各类受(收)益权、应收账款等其他投资品。
各类资产投资比例如下:
类别 投资比例
货币市场类、债券市场类及权益类资产 20%-80%
非标债权类资产 0%-80%
其他 0%-60%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理财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5),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807,914,774.16 6,027,872,003.92
负债总额 2,668,331,377.35 2,841,100,077.48
资产净额 3,059,296,585.49 3,106,652,75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80,859.44 34,072,962.55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6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9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5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182号龙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净值型理财产品,不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该产品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主要用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含本次理财)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券商保本票据 680 680 34.86 0
2 券商保本票据 680 680 35.75 0
3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10.50 0
4 银行理财产品 3,200 3,200 10.81 0
5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26.13 0
6 银行理财产品 2,900 2,900 0.60 0
7 银行理财产品 1,800 1,800 6.90 0
8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20.52 0
9 银行理财产品 2,009 2,009 14.39 0
10 银行理财产品 3,000 3,000 61.94 0
11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69.42 0
12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54.26 0
13 券商收益凭证 1,000 1,000 3.45 0
14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43.00 0
15 信托资管产品 5,000 5,000 67.32 0
16 银行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