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2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8,3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珠联璧合-季稳鑫 1 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
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1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3.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南京银行“珠联璧合-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ZC108691513940)
金额(万元) 8,3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3.85%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79.67
产品期限 2020年2月21日—2020年5月22日,91天
收益类型 保本保证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3.85%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南京银行“珠联璧合-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ZC108691513940);
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20日;
3.清算交收原则:根据理财资金所投资产实际运作情况向客户支付到期款项;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3%的管理费,按月计提;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或少于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管理费;实际运作收益扣除兑付客户收益、销售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的部分将作为超额管理费由管理行收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均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其中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
本理财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各类企业债等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投资比例0-80%,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可在±10%区间内浮动。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投资产品的额度:人民币8,300万元。
2.产品期限:2020年2月21日—2020年5月22日,91天。
3.收益分配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4.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均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货币市场金
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其中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
5.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投资理财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09),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48,220.792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经公司董事会调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作为受托人,在南京银行“珠联璧合-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运营管理中未曾发生过违约或失信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807,914,774.16 6,027,872,003.92
负债总额 2,668,331,377.35 2,841,100,077.48
资产净额 3,059,296,585.49 3,106,652,75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80,859.44 34,072,962.55
鉴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3.9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6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该理财产品存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到期不能兑付,同业存款、回购、拆借到期不能收取本息,理财期末所持有固定收益产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等风险事件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 本次理财)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8,200 8,200 187.48 0
2 银行理财产品 7,500 7,500 79.69 0
3 银行理财产品 9,000 9,000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