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设计总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年 7 月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772.8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080.7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92.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84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为:(1)前述募集资金
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132.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00 万元;(2)直接投入募投资金项目 46,871.04 万元;(3)用于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转账银行手续费 0.11 万元;(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8,003.15 万元,扣除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6,688.94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累计收入
4,805.85 万元(含理财收益),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21,494.79 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设计总院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 25,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设计总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设计总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晶晶 佘 超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