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3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精工”)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 万元(含6,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5号文核准,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发行价1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040.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51.32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月18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 A 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实施主体
号 资金额
1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12,016.22 12,016.22 12 个月 安华机电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实施主体
号 资金额
2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 8,982.07 8,982.07 12 个月 华菱精工
偿缆扩产项目
3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12,103.58 10,253.03 12 个月 安华机电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 - 华菱精工、
安华机电
合计 40,101.87 31,251.32 - -
根据公司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2019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9)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前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变更后承诺投资
使用募集资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
额
电梯钣金零 电梯钣金零部
1 部件加工扩 12,016.22 12,016.22 件加工扩产项 9,016.22 9,016.22
产项目 目
新型环保电 新型环保电梯
2 梯重量平衡 8,982.07 8,982.07 重量平衡系统 3,482.07 3,482.07
系统补偿缆 补偿缆扩产项
扩产项目 目
电梯零部件 电梯零部件机
3 机加工扩产 12,103.58 10,253.03 加工扩产项目 4,253.03 4,253.03
项目
4 增资重庆澳菱 4,000.00 4,000.00
项目
5 电梯高比重对 13,000.00 6,000.00
重块项目
智慧立体停车
6 库拓展项目 16,819.20 4,500.00
合计 33,101.87 31,251.32 50,570.52 31,251.3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8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后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9,016.22 9,261.34 102.72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 3,482.07 1,502.69 43.16
目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4,253.03 1,518.11 35.69
增资重庆澳菱项目 4,000.00 4,000.00 100
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6,000.00 1,765.30 29.42
智慧立体停车库拓展项目 1,520.00 33.78
4,500.00
合计 31,251.32 19,567.44 62.6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告编号 2019-058),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66),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程序合规性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操作程序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