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于2024 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4〕10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1)。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开展了专项整改工作,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反思,同 时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 告>的议案》。现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1月,华菱精工在与江苏季晴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开展的铝边框业务中,内控管理不到位,以预付款方式通过第三方向 公司关联方江苏捷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共计945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截至2024年6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华菱精工未按规定披 露上述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整改措施:
截至2024年6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公司将持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群体定期展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相关群体合规意识,避免违规事项的发生。同时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水平,在涉及首次合作、单次重大合同时协同各部门认真核查、审慎决策、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提高风险管控力度,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将严格财务监管,定期排查、及时清理,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人员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资财管理中心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问题二:关联交易未披露。2023年11月,华菱精工子公司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与上海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的电缆贸易业务中,公司销售的电缆最终为公司关联方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项目使用,实质上构成关联交易。华菱精工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整改措施:
1、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汇总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情况并持续更新关联方清单,确保关联交易均已依法合规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并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将组织业务部门、资财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培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及上交所的规定和要求,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升对关联交易的精细管理;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财务、业务审慎进行关联方识别和认定;未来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公司要求各业务部门协同法务、审计监察、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深入审慎研究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等;定期更新公司关联方清单,将日常业务中对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关口前移;严格履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程序,定期跟进交易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3、公司已采取诉讼方式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相关案件已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后续,在危害公司利益行为面前,公司将加强与交易对方的沟通,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函、催款函、律师函等手段,必要时提起诉讼,持续关注诉讼进展,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人员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资财管理中心、法务部
整改期限:相关措施正积极推进中并将长期执行。
问题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一是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批准设立。二是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
公司已积极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重新梳理、解读,确保今后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不规范的行为。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总裁、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问题四:年报信息披露不规范。年报披露中未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
整改措施:
公司已要求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在客户资料登记管理时对客户的股权结构予以认真排查,对于披露的名单由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业务部门复核,积极核实关联关系,确保年报披露中客户关系合并列示。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人员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资财管理中心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问题五:公司治理不规范。一是截至 2024 年 8 月,未及时修订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存在与现行监管规定不符的情况。二是内审人员配置不规范。三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1、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公司将持续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定期与律师、各部门核查制度的适用性,及时审议制度修订,更新制度体系。
2、公司已根据要求设立审计监察部,任命审计主管 1 人,审计监察部将严格按照公司内审要求、内部控制要求履行审计职责;
3、公司对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流程进行了全面审查,对部分遗漏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补充登记,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将组织董事会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等规章制度,推动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流程化,系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报送等工作,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总裁、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二、整改情况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公司已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执行及监督检查;加强与监管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