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97.6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7.6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6 名。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44 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
性股票,以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7 人调整
为 96 人,授予价格由原授予价格 9.54 元/股调整为 9.4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吴立宇 中国 董事 10 3.36% 0.06%
副总经理、董
曾跃 中国 10 3.36% 0.06%
事会秘书
余美玲 中国 财务总监 10 3.36%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
267.60 89.92% 1.54%
员(93 人)
合计 297.60 100.00% 1.72%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依据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50%
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50%
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止,公司已收到 96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297.6 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认缴款,总额为人民币 25,261,440 元。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7.6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手续办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
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以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2,976,000 2,976,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394,000 -2,976,000 170,418,000
合计 173,394,000 0 173,394,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61,440 元,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44
元/股。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 2024-2026 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97.60 1,032.67 258.17 516.34 258.17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