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1-099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刘鸣鸣先生、
张清苗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国化布局及集团化运营,强化品牌影响力,使公司名称与定位、战略规划更相匹配,公司拟将名称由“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名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不变。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用信业务以保证资金周转。公司拟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公司 被担保 债权人 担保类型 合同期 担保金额
公司 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
福建安井 新宏业 份有限公司洪湖 保证担保 12 个月 6,000 万元
市支行
该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