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国建分别持
有公司股份 1,192,739 股、1,093,223 股、2,280,872 股、534,511 股、623,427
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0.3854%、0.3533%、0.7371%、0.1727%、0.2015%,持股比例合计 1.8500%。
楼晓华、杨燕超、朱国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黄华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王志炎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国建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分别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90,000 股、250,000 股、550,000 股、100,000 股、150,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37%、0.0808%、0.1777%、0.0323%、0.0485%。上述计划减持总股份 1,340,000 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0.433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61,453 股
董事、监事、
楼晓华 1,192,739 0.3854% 其他方式取得:531,286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632,484 股
杨燕超 1,093,223 0.3533%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60,739 股
IPO 前取得:1,456,670 股
董事、监事、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0 股
黄华 2,280,872 0.7371%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19,202 股
IPO 前取得:340,075 股
董事、监事、
王志炎 534,511 0.1727% 其他方式取得:194,436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364,072 股
朱国建 623,427 0.2015%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59,35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楼晓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8/7 ~ 按 市 IPO 前取得 个 人 资
290,000 股 0.0937% 超过:290,00 股 2024/2/6 场 价 及资本公积 金需求
格 金转增以及
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取得
杨燕超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8/7 ~ 按 市 IPO 前取得 个 人 资
250,000 股 0.0808% 超过:250,000 股 2024/2/6 场 价 及资本公积 金需求
格 金转增以及
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取得
黄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8/7 ~ 按 市 IPO 前 取 个 人 资
550,000 股 0.1777% 超过:550,000 股 2024/2/6 场 价 得、集中竞 金需求
格 价取得及资
本公积金转
增
王志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8/7 ~ 按 市 IPO 前取得 个 人 资
100,000 股 0.0323% 超过:100,000 股 2024/2/6 场 价 及资本公积 金需求
格 金转增
朱国建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8/7 ~ 按 市 IPO 前取得 个 人 资
150,000 股 0.0485% 超过:150,000 股 2024/2/6 场 价 及资本公积 金需求
格 金转增以及
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取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朱
国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所持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
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
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
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