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新华、朱国建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213,223 股、2,530,872 股、564,511 股、4,951,691 股、
693,427 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0.3921%、0.8179%、0.1824%、1.6002%、0.2241%,上述持股合计 9,953,724 股,持股比例合计 3.2167%。
公司股东黄灿持有公司股份 198,379 股,持股比例为 0.0641%。
黄华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王志炎、黄灿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杨燕超、杨新华、朱国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新华、朱国建及黄华的一致行动人黄灿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0 股、600,000 股、
100,000 股、1,000,000 股、160,000 股、198,379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05%、
0.1939%、0.0323%、0.3232%、0.0517%、0.0641%。上述计划减持总股份 2,338,379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0.7557%,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燕超 董事、监事、高级 1,213,223 0.3921% IPO 前取得:752,484 股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60,739 股
董事、监事、高级 IPO 前取得:1,706,670 股
黄华 管理人员 2,530,872 0.8179%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819,202 股
王志炎 董事、监事、高级 564,511 0.1824% IPO 前取得:370,075 股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4,436 股
杨新华 董事、监事、高级 4,951,691 1.6002% IPO 前取得:3,019,163 股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32,528 股
朱国建 董事、监事、高级 693,427 0.2241% IPO 前取得:434,072 股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59,355 股
黄灿 5%以下股东 198,379 0.0641% IPO 前取得:134,040 股
其他方式取得:64,33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黄华 2,530,872 0.8179% 黄灿为黄华之兄
黄灿 198,379 0.0641% 黄灿为黄华之兄
合计 2,729,251 0.882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杨燕超 170,389 0.0551% 2020/9/11~ 9.290-11.172 2020/8/20
2021/3/10
王志炎 35,000 0.0113% 2020/9/11~ 9.965-11.850 2020/8/20
2021/3/10
杨新华 1,000,000 0.3232% 2020/9/11~ 9.536-9.902 2020/8/20
2021/3/10
朱国建 60,000 0.0194% 2020/9/11~ 11.054-11.300 2020/8/20
2021/3/1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源 原因
杨燕超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10/25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及资 个人资金
280,000 股 0.0905% 持,不超过: 2022/4/24 本公积金转增以 需求
280,000 股 及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取得
黄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10/25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集 个人资金
600,000 股 0.1939% 持,不超过: 2022/4/24 中竞价取得及资 需求
600,000 股 本公积金转增
王志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10/25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及资 个人资金
100,000 股 0.0323% 持,不超过: 2022/4/24 本公积金转增 需求
100,000 股
杨新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10/25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及资 个人资金
1,000,000 0.3232% 持,不超过: 2022/4/24 本公积金转增以 需求
股 1,000,000 及公司首期限制
股 性股票激励计划
取得
朱国建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10/25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及资 个人资金
160,000 股 0.0517% 持,不超过: 2022/4/24 本公积金转增以 需求
160,000 股 及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取得
黄灿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10/25 ~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及资 个人资金
198,379 股 0.0641% 持,不超过: 2022/4/24 本公积金转增 需求
198,379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新华、朱
国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